一、组织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史建平
委员:王瑞华、应展宇、王彦超、刘书博、卫东、范璐君、马腾豹、董硕、李建霖、周曼雪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基本申请条件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1〕99号) “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名额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和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统一评审的方式,以上学院评审名额总计2人。
四、具体安排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见附件)
时间: 2021年10月14日-15日(2个工作日)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研究院评审委员会。
办公地点:研究院912办公室,办公电话:020-61937960,电子邮箱:gbari@cufe.edu.cn
(二)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于10月20日前提交至本班辅导员。
证明材料提供方式应参照《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8的相关要求。
(三)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研究院初评推荐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推荐。
2.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结果公示方式:校园门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诉流程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提请裁决申请书应包含提请裁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提请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提请裁决学生的签名,并另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申诉申请书复印件和评审委员会书面回复复印件),评审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提请裁决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请裁决学生予以书面回复。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
五、其他
本工作安排由研究院负责解释。
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
2021年10月14日